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中心幼儿园座落于开发区天河街道西前村,是隶属于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全民性质的公办幼儿园。
天河中心幼儿园是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本园占地10220㎡,建筑面积为6909㎡,园内设有幼儿创意美术室、幼儿阅览室、大型社会区域活动室、戏水池、幼儿生态种植园等设施,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天河中心幼儿园秉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以“健康、自由、自主”为办园理念,培养“健康成长、自由想象、自主交往”的儿童。
2016年秋季计划招收4个小班,为确保我园2016年秋季入学工作有序的进行,现将秋季小班招生情况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身心健康,能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范围
批次 |
报名时间 |
招收对象 |
附加说明 |
第一批 |
6月2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
户籍属天河街道,并且具备天河街道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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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6月30日 上午 |
户籍属天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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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6月30日 下午 |
1、非天河街道户籍,具备天河街道房屋产权。 2、天河街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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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为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幼儿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的户口须在一起)。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章、企业法人登记证、企业厂房租赁合同书。 |
三、报名需携带材料
适龄儿童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身份证、幼儿单寸照片2张直接到幼儿园报名,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生程序
本园根据摸底报名登记的人数和区文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分批录取办法,请家长按规定时间前来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1.先面向第一批次适龄幼儿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幼儿园计划学额时,幼儿园将如数录取,若第一批次幼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学额时,采用抽签的方式进行,额满为止,并不对第二、第三批次适龄幼儿进行录取。
2.当第一批幼儿录取后有剩余学额时,按照顺序面向第二批幼儿进行录取,若第二批次幼儿人数超过计划学额时,采用抽签的方式进行,额满为止。
3.当第二批幼儿录取后有剩余学额时,按照顺序面向第三批幼儿进行录取,若第三批次幼儿人数超过计划学额时,采用抽签方式进行,额满为止。
五、优先照顾对象:
♦区招生文件规定的六类照顾对象: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
(三)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
(四)对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六)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15名者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符合照顾对象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招生办公室报名。
六、关于房产证的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1.房屋产权人为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幼儿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幼儿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2.房屋产权人为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幼儿户口从出生申报起就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可持上述房屋产权证报名。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记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幼儿园,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公证)无效。
4.房屋正被拆迁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
5.营业房、商住房等其他非住宅用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园报名依据。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和复印件,一旦查证有假,将不予办理入园手续。
2.请家长按规定招生时间报名,请不要提前排队报名,具体招生录取名单将会及时通知家长,不予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八、报名地址与招生咨询热线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天河中心幼儿园南面大门(金山社区旁)
招生电话:0577—85821810 85821811 管老师:15869471960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中心幼儿园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西前村
电话:0577-85821810
邮箱:tianheyey@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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